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0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吕财库[2019]34号文件《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吕梁市侨联是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的简称。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时期侨联组织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维护侨益、群众工作、海外联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指机关全部决算,机关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对外经济文化联络科。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侨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侨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突出主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不断推动侨联工作向前发展。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81.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996万元,上级补助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81.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
基本支出80.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64.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4万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0.996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78.18万元,较2017年增加2.812万元,主要原因由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支出和福利费的增加所引起的;2018年支出决算80.996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77.43万元,较2017年增加3.566万元。主要原因由人员工资的正常调资支出和福利费增加引起。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三公经费决算0.3万元,2017年决算数为0,相比2017年增加0.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15.44万元,主要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费用等机关正常的运行经费。2017年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21.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同比减少3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0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0万元,同期相比无变化。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单位已无公车,并已下账。
2.房屋情况吕梁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原位于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现搬到国际宾馆北楼。
3.资产分布情况截止年底,单位国有资产22.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2.92万元。
七、重点项目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八、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