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28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统计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关于公开2018年吕梁市统计局决算信息的通知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按省统计局要求,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对各县(市、区)主要统计数据与全市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3、对全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开发区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

  4、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市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县(市、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依法审批或者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11、管理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监督管理全市及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国家统计事业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2、受省统计局委托,协助管理设在我市的调查监测中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统计局。

  1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置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草拟全市、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通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中央级统计经费和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机关责任制考核。

  2、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3、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按照省统计局要求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4、工业交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对全市开发区在地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能源与资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平均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统计执法科。

  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编制人数151个,行政28人(公务员24人,工勤4人),事业123人(含参公112人)。

  实有人数132人,行政21人(公务员20人,工勤1人),事业111人(含参公108人,8个纯事业,2个工勤)

  行政编制2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1正(含总统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3副。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为20267058元,2016年收入决算为15844142元,同比上年决算增长27.92%。收入增长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开展工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0229008元,2017年为15492670元,同比上年增长30.57%;其他收入为38050元,2017年其他收入为351472元,同比减少89.17%,减少原因为上年结余见习生生活补贴且今年少劳动力调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7580734.98元,2017年支出决算16891237.83元,同比上年决算上升4.08%,增长原因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开展。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7181899.98元,2016年基本支出14507312.39元,同比上年决算增长18.44%。增长原因为人员的增加。

  2.项目支出353065元,上年项目支出2383925.44元。同比减少85%。主要有网络租赁费和生态目标建设评价考核工作。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60266.65元,商品服务支出3977894.3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514元(大部分为遗属补助和幼儿管理费),其他资本性支出593060元(用于办公家具、设备的购置)。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4217889.33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377.43元,同比增长162.57%。是由于2017年度农业普查工作量增大和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开展工作引起的运营量增加。

  (四)年初、年末结转和结余

  2018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3786507.87元。2016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77982.51元。同比上年决算下降4.8%。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07262.87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379245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593060元。我单位政府采购均为政府集中采购,主要支出为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六)车辆保有量4辆。调拨一辆。

  (七)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0573.48元,2016年为87373.97元,同比增长26.55%,增长原因为本年调拨汽车一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737.48元,2017年为83923.97元,同比增加25.99%,增长原因为本年调拨汽车一辆。公务接待4836元,2017年为3450元,同比上年上升40.17%,本年接待人次为14人,接待批次为4次。比上年有所增加;会议费114612元,2017年38560元,同比去年上升162.57%,本年因经济普查开展,会议较多。

  (八)国有资产情况

  我局固定资产为6593964.63元。其中房屋价值260000元;车辆570661元;其他固定资产5763303.63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为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进行地毯式单位清查,物资准备等;正式登记阶段2019年对所有法人单位和1.4万户个体户进行普查登记、审核、汇总、评估、质量抽查;资料开发阶段2020年资料开发、编辑经普年鉴、总结、资料发布等

  通过实施经济普查,全面查清我市各行业经济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

  三、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

  表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表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二)

  表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