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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2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调市直各治超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的年度考核,督导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

  2、对重大非法超限超载案件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补充完善治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和演练,对全市境内发生的严重堵车事件实施应急保畅措施;

  4、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5、对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站点实行统一管理;

  6、宣传贯彻落实治超政策法规,加强对治超人员的培训考核,掌握治超动态信息,做好宣传报道;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随机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科、督查科2各科室。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1副,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现实有工作人员7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主要是本单位机关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五)、2018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单位主要工作全面深化源头治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重点整治货运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深化科技治超工作,完善治超办案大厅,加大打击短途非法运输车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治超宣传、培训、队伍建设工作。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166.85万元,其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85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10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77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比2017年增加61.08万元,主要是经常性项目经费,调资及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9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6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4.89万元,主要是调资及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支出的增加。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69.35万元,其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69.3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到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66.5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万元。

  2、项目支出33.9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3.93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9.83万元。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38万元,实际支出9.8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1.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1.55万元,主要是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分布构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1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是69.35万元,固定资产144.07万元;固定资产车辆26.1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7.92万元。

  五、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万元,项目支出33.9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没有政府性支出情况。

  4、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所以没有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六、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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