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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30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根据吕财库[2019]34号文件《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2、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
3、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中的助手作用。
4、充分发挥在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在的促进作用。
5、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建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会员科、经济服务中心。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新形势下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3、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基层商会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5、加强单位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收入决算194.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17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32万。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18年的收入比2017年增加10%,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民营企业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高级研修班经费。
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支出决算188.583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93938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1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支出169.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相比,增加18.953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4.04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走。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23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组织了民营企业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高级研修班。
2018年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际支出2.695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际支出数2.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增加15%,公务用车次数增加。
2018年会议会支出1.5万元,2017年支出0.31万元,同比增长390%,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经费支付,2018年支付了2017年度的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70.83万元,主要为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机关正常的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2.66万元。2018年比2017年同比增加35%,主要是培训费的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总额1.685万元。2017年工商业联合会政府采购总额1.08万元,同比增长60%,购买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吕梁市工商业联合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市工商业联合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0辆),车辆实有数1辆(其中行政单位1辆,事业单位0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办公用房面积153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价值为39.1597万元。其中账面上有办公用房153平方米,其价值6.04万元,车辆有1辆,账面价值16.51万元,通用设备26.86万元,主要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办公桌、办公椅等设备。
七、重点项目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八、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