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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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8-01431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8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物资产业管理中心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物资产业管理中心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8日 |
物资产业管理中心2018年度单位预算公开的说明
我中心2018年度预算,经我中心按照财政预算规定,精心测算,认真复核,后报财政批复,现就批复预算,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中心2018年度的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责
1、贯彻上级政府关于物资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全市物资流通行业管理,监督物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培育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统筹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网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生产资料交易规范的措施、办法;主办和管理市级生产资料市场;负责生产资料市场的审批监测管理和业务指导。
4负责全市物资流通重要投资项目的立项初审。
5、协同市计委编制全市重点物资的供需平衡计划,负责市计委物资计划的实施。
6、指导和协调全市物资行业的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和推动全市的物资协作工作。
7、负责储备、救灾和临时急需物资的组织、调度、供应工作;负责审批或报批行业基建、技改项目。
8、负责特种物资(包括民爆器材、废旧金属材料、废旧汽车、小汽车等)的经营管理。
9、负责审批市属物资流通企业经营重要生产资料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10、指导和协调全市物资行业的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推动全市的物资节约作用、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11、负责全市物资流通行业的信息统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全市物资行业的会计、报表和劳资报表的汇总上报。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本着“合理、合法、必须”的原则,准确测算固定支出预算,基本保证公务开支预算的原则,进行编制。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84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9万元,经常性项目经费11.2万元。三、增减变化情况: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是因为从2016年开始有5个单位进入我单位办公楼工资,水暖,电及门卫人员的所有物业支出总在此项目支出,人员经费也比2017年增加了职业年金4万,退还职工2004-2014年的养老保险六万多。 四、“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公务接待费0.5万,共2.5万元,相比上年没有变动。
五、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六、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也没有。
七、单位预算批复后,我们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减少资金滞留,严格执行“三项”经费预算,提高法治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费运行情况。
八、机责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基本支出15.20,项目11.20. 其中:一般公务员费2.24,取暖费2.7,交通费2.0,福利费19.8,公务交通补贴6.27,老干部活动经费0.3,物业管理费8.9,物资业务工作经费2.0.
九、 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
十、 固有资产占用情况:我单位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14.6万元,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下属公司所欠管理费,规定资产128.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09.3万元,公务车1辆,价值17.7万元,其他资产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