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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0-0333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公告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3日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公告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市种植业、养殖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村阵地建设,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贯彻中央、省开发式、开放式、立体式扶贫方针,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扶贫开发对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组织指导编制扶贫开发规划,制定落实年度扶贫计划,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协调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引资,争取国内外社会对我市扶贫援助。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主要农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加强农畜产品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兽医医政、药政及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饲料及产品、农药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农牧业违法行为,协调、查处农业生产事故。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天然牧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情疫病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市间动植物调运检疫。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农牧业和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和动态监察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11、拟定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兴牧战略,组织实施农牧业新技术应用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省内外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草地资源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市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4、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5、承办农牧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6、承担农机行政管理及安全监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政策和农机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农机化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程项目进行立项、审查。

  17、组织指导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编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和年度行动计划,协调指导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18、指导直属单位改革,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级干部的任免、调出调进人员的手续、人事劳资、重大项目的上报、安全生产等工作。

  19、综合协调市直农口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20、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我局包括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和吕梁农校两个独立核算单位。农校属农业农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农业局包括14个行政科室和26个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蚕桑果树工作站、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村经济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吕梁分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蔬菜经营指导站、土壤肥料工作站、新农村领导办公室综合科、新农办重点业务科、新农办督查科、农业园区开发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植保植检站、种子站、名优中心、兽药饲料监督管理科、屠宰管理办公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牧草饲料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水产技术推广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人员情况

  我局实有在职人员306人,其中:行政人员44人,事业人员249人,自收自支13人。

  二、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农业局(机关和26个所属事业单位)和农校一个二级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上年结转结余7212.42万元,本年收入7549.79万元,本年支出12172.13万元,年底结转结余2590.07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9年决算收入754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2.2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8.76万元,其他收入40.7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601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开预算7362.28万元,增加5853.04万元,专户收入减少1.2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23.75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安排农业项目发展资金,农产品超市对接,会展经费,乡村振兴战略、粮食功能区划定,农业技术服务费、宣传费等资金,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因为招收学生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62.28万元,上年结转7212.42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8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万元,农林水支出999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12172.14万元,较上年的14101.15万元减少1928.91万元、减幅13.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87.1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967.73万元,减幅1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87.16万元,较本年一般公开预算收入7362.28万元,具体如下:

  1、基本支出3860.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30.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万元,农林水支出206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万元。

  2、项目支出8226.1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2.14万元,农林水支出7869.7万元,应急管理支出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万元。

  3、 “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数53.63万元(,农业农村局46.83万元,农校6.7983万元),包括出国(境)为农业农村局支出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936万元;公务用车运维48.94万元。出国出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加100%,是由于政府组织领导参加国外活动,本单位出国(境)1人;公务招待费较上年增加100%,是因纪检组驻农业部一行5人来我局调研。公用车运维费较上年“三公”支出决算数69.94万元,减少21万元,减少30.25,减少原因一是由于上年扶贫中心属我局二级预算单位,今年成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报送决算报表;二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明显下降。2019年车辆数16辆,较上年比较减少4辆。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68.21万元,较上年201.25万元减少33.04元,减少16%。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决算

  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430.07万元,货物采购430.0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6辆,包括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我局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620万元,动物疾病防控500万元,高标准农田812.4万元,环境整治和社会发展资金4875万元,我局按时进行了绩效自评,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 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 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 35 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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