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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063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地震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
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情况统计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吕梁市地震局的“三定”工作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市地震部门的任务,吕梁市地震局的主要职能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2、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管理全市地震前兆台网和数字测震台网,划定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5、负责对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任务登记;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审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依法对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8、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交流。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机关预算,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共设立四个科室,分别为监测预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震害防御科;办公室。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抗震设防要求基础,全面提高抗御风险能力
三、切实强化防震减灾应急准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努力做好防震减灾科技工作,大力推进地震科技创新。
五、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震避险意识
六、加强机关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七、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争创文明和谐单位。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收入24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预算支出24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9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较2018年相比,增加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15.4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晋档调资,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或减少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项目支出5%减少3万,机构划转减少5万.
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39万元,支出24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9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较2018年相比,增加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5.4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晋档调资。项目支出与2018年相比减少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压减项目支出5%减少3万,机构划转减少5万.
吕梁市地震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8年相同。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相同。
4、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吕梁市地震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5.79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9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正常晋档晋级,引起一般公务费及福利费等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吕梁市地震局政府采购总额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吕梁市地震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吕梁地震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辆(其中行政单位0辆,事业单位2辆),车辆实有数2辆(其中行政单位0辆,事业单位2辆)。
2、房屋情况:吕梁市地震局单位办公用房面积323.02平方米。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