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设计、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抗震设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推进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工作,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项目。编制市规划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储备以及资金筹措、计划分配和监督管理;参与灾区重建、移民迁建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监理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准入、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合同管理、担保工作;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施工许可证》核发。
(五)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工作。监督执行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政策规定;组织并参与全市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建设工程抗震和加固工作;推广抗震新技术、新工艺;指导全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设施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建设产品、劳动安全工作;指导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特种作业以及人员的监管;负责市规划区内上述质量、安全、人防消防、抗震设防相关工作。
(六)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国家、省有关村镇建设的通用技术标准和服务;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镇建设;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标准、经济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及全省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国家和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行业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市价格指数和市规划区内工程造价信息。
(八)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制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性补贴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全市房屋墙体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工作,组织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九)指导全市并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屋销售、交易、租赁市场监管,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房地产监管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交易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将市房地产管理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内设9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法规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0个,包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建筑安全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新城建设质量管理中心、市新城建设安全管理中心及市建设工程保险与担保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下属单位为吕梁市建设工程质量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3487.13万元、支出总计390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61万元,项目支出37407.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4625.93万元,下降63.18%,支出总计减少86568.42万元,下降68.93%。主要原因是市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建设资金等项目资金等项目划转到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348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7.1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90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61万元,占比4.1%;项目支出37407.25万元,占比9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487.13万元、支出总计39022.8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4625.93万元,下降63.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86568.42万元,下降68.9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由原吕梁市城建局分为吕梁市住建局和吕梁市城管局,部分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722.86万元,人员经费1567.64万元,占比4.16%,日常公用经费884.8万元,项目经费35270.42占比95.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5%。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94.91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由原吕梁市城建局分为吕梁市住建局和吕梁市城管局,部分人员划分到吕梁市城管局,部分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72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548.12万元,占4.1%;城乡社区(类)支出36018.96万元,占95.48%;住房保障(类)支出152.79万元,占0.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万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3487.13万元,支出决算390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2.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2.7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安排预算5.4万元,其中包括(吕梁市住建局公务用车费2万、吕梁市住建局会议费1.5万元、吕梁市质量中心业务用车1.2万元、吕梁市质量中心会议费0.7万元),支出决算3.92万元,其中包括(公务用车1.9万元、会议费2.02万元)完成预算的72.59%,比2019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外出办公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机构改革,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8个二级预算单位划转至市城管局。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保有量为2辆。“三公”经费支出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为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8万元,比2019年减少7.26万元,降低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由原吕梁市城建局分为吕梁市住建局和吕梁市城管局,部分人员划分到吕梁市城管局,部分项目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及业务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重点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经常性项目共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42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9%。组织对2020年度吕梁市综合规划展馆城市广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政府性资金13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吕梁市综合规划展馆城市广场”“市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奖补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