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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6-0031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16年11月07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2016年吕梁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7日 |
关于2016年吕梁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0月26日在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吕梁市财政局副局长 耿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6年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次常务会议批准,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项目预算调整和刚性支出增加,使预算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等相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事项
根据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两项:
(一)2016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使用意见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债券20000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15500万元,转贷县市区84500万元。根据市本级新增债券使用情况,拟将新区桥梁工程2000万元、离石区西属巴学校建设工程1500万元、新区学院路和学院北路工程3600万元三个项目从一般债券调整用专项债券解决。同时,从市本级留用的一般债券中转贷离石区大数据库建设项目5000万元,转贷石楼县新国道孝辛线石楼至石口段升级改造建设项目2100万元;从市本级留用的棚户区建设专项债券中转贷兴县棚户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
上述资金安排后,相应减少市本级一般债务限额7100万元,减少市本级专项债务限额3000万元;增加离石区一般债务限额5000万元;增加石楼县一般债务限额2100万元;增加兴县专项债务限额3000万元。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安排意见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我们对2015年及以前年度市直各部门预算支出结余资金和城投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9613万元,拟统筹用于以下项目:1.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400万元;2.编制吕梁市沿黄旅游业专项发展规划198万元;3.全省统一组织的旅游宣传经费420万元;4.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经费300万元;5.战备集训试点筹备经费500万元;6.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建设项目467万元;7.新区西山绿化费用486万元;8.2015年航线补贴资金缺口2174万元;9.吕梁至太原城际铁路新增列车运营补贴资金399万元;10.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增加资本金11365万元;11.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一批)政府购买服务费用484万元;12.吕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资本金20000万元;13.吕临支线“吕梁北站”建设资金1106万元;14.农村土地确权经费714万元;15.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配套资金600万元。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规模变动意见
上述调整预算意见安排后,2016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1、减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明细见附表)。
2、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明细见附表)
3、增加债券转贷县市区支出10100万元,其中转贷一般债券7100万元,转贷专项债券300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