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English 站点导航
 
  面向市民
  面向企业
  面向投资
  面向旅游
 
 
首页>>服务频道>>面向旅游>>出入境管理
  旅游景点 宾馆酒店 旅行社 交通指南 出入境管理 文博工作

1、受理:申请人材料齐全,受理民警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转下一流程调查核实。

2、调查核实:负责调查的民警应认真地对申请人的身份及其他资料进行掌握了解,及时转入审批。调查核实不计工作时限。

3、审批:审批民警对符合出入境条件的申请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有疑点的重新调查核实。

4、签批:对审批批准出入境的申请材料,签批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5、录入传输:民警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录入微机,并把数据传送到省厅。

为进一步规范公民出入境审批工作,完善内部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将依法办事落到实处,我科根据公安部《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网站
吕梁市人民政府主办   吕梁市网络中心  承办  版权所有@吕梁市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