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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民申请因私往来港澳,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应如何出具意见?

公民申请因私往来港澳,公安机关对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的要求与公民因私出国申请时相同。此外,对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申请往来港澳的,无须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五)港澳签注的种类一般有哪些?

1、探亲标注。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人员,该签注分为1个月一次、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三种。

2、商务签注,发给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该签注分为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四种。

3、旅游签注。发给赴港澳旅游的人员。该签注有效期一般为7天或14天。

(六)公民办理因私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时限有何具体规定?

对条件符合、手续齐备的,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当手续不齐备时,公安机关出入境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补充有关证明材料。

(七)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其收费标准是每本证件100元人民币;一次进入签注的收费标准为20元人民币,多次进入签注的为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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