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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

来源:   日期: 2005-12-07

户外广告
自设性户外广告:指以标牌、灯箱、霓虹灯、单体字等为媒体形式,在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阵地,设置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社会团体的名称(含标识等)。
经营性户外广告: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申请户外广告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应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应为合法的广告公司;取得有关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

登记管辖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在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登记;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在广告载体设置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登记。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手续。

申请发布户外广告程序
步骤一:领表: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本单位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需携带广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本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领取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步骤二:申请时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自设性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复印件。
提请注意:
一、在自设性户外广告内容中,非特许人直接投资设立的加盟连锁经营企业,可含有特许人的商标、ХХХ加盟内容,与申请企业注册名称一并使用。
二、申请上述经营形式的自设性户外广告,登记时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2、合法有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申请经营性户外广告: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设置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广告发布合同;
5、户外广告占地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步骤三:受理:接待人员在审核以上文件、证件齐备后,开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步骤四: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申请人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开据的日期,携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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