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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吕梁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0311)

 

第一章  概况

 

吕梁地区位于山西省西部,属黄土高原的一部分。地理座标介于北纬36°43′—38°43, 东经110°22′—112°19′之间。西隔黄河与陕西省榆林地区相望,东与晋中市毗邻,南与临汾市接壤,北与忻州市相连,东北部与太原市相依。吕梁山脉纵贯全境,构成本区地貌主干。全区国土总面积21133平方公里,其中,东部平川区是吕梁山地向汾河谷地的延伸部分,面积为1691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西部黄土丘陵区是吕梁山地向黄河峡谷的延伸部分,面积为974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6.1%;土石山区是以吕梁背斜为中心的吕梁山地区,面积为97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5.9%

吕梁地区辖310148个乡(镇),10个街道办事处,3463个村民委员会,2002年末总人口347.2655万人,人口密度164/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99亿元,三次产业比为1249.538.5。财政总收入完成16.3亿元。粮食、油料、棉花总产量分别达到74.72万吨、6.3万吨和500吨,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42元。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问题和潜力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部分。

一、农用地现状

全区农用地面积为1366.78千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4.6%

1、耕地:全区耕地面积为569.05千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1.6%。耕地主要分布在晋中盆地,吕梁山东、西部黄土丘陵沟壑区。其中: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合计面积为89.50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5.7%;旱地479.56千公顷,占耕地面积的84.3%。在现有耕地中大于25°的坡耕地53.83千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5%

2、园地:全区园地面积为14.96千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主要分布在晋中盆地边缘及吕梁广大丘陵地区。文水、汾阳、兴县面积最大,占园地面积的57.3%,其次,孝义、柳林、临县三个县(市)占园地面积的24.3%

3、林地:全区林地面积为709.28千公顷,占农用土地面积的51.9%。其中:有林地356.09千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0.2%;灌木林221.75千公顷,占31.26%;疏林地49.33千公顷,占7.00%;未成林造林地70.05千公顷,占11.00%;迹地、苗圃4.05千公顷,占0.57%。全区森林覆盖率为30.16%。林地主要分布在吕梁山脊两翼的交城、交口、中阳、方山、离石等县(市)。

4、牧草地:全区牧草地面积为66.51千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其中,天然草地62.07千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93.32%,改良人工草地4.4千公顷,占牧草地面积6.68%。主要分布在岚县、方山、中阳、交口、离石、交城等县市的土石山地区。

5、其它农用地:其它农用地包括禽畜饲养地、坑溏水面、水库水面、农田水利用地6.97千公顷,占农用面积的0.51%。其中,坑溏、水库水面占地2.01公顷,占该类用地的28.8%;农田水利用地4.95千公顷,占71%

二、建设用地现状

2002年建设用地面积86.37千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1%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全区该类地面积为72.58千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其中,城镇用地5.75千公顷,占该类用地面积的7.9%;农村居民点用地56.16千公顷,占77.4%;独立工矿用地9.12千公顷,占12.6%;特殊用地1.55千公顷,占2.1%。由于本区矿产资源丰富,采掘业发展较快,同时促进了加工业,冶金等工业的发展,独立工矿用地明显增加。在孝义、柳林、交口、中阳、文水、汾阳、离石、临县、岚县所占比重较大。

2、交通用地:全区交通用地面积为13.2千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3%。其中,铁路占地0.43千公顷,占交通用地面积3.3%;公路占地4.76千公顷,占36.1%;农村道路用地8.01千公顷,占60.7%

3、水利设施用地:全区水利设施用地0.59千公顷,占建设用地0.07%.

三、未利用地现状

全区未利用地面积为660.12千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31.2%

1、未利用土地:全区该类地面积为632.76千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95.9%。其中,荒草地228.23千公顷,占该类地面积的36.1%;盐碱、沼泽地1.2千公顷,占0.2%;沙地、裸土地21.57千公顷,占3.4%;裸岩石砾地71.72千公顷,占11.3%;田坎128.53千公顷,占20.3%;其它未利用地181.52千公顷,占29.1%。荒草地主要分布在兴县、临县、石楼、岚县、方山、离石、交口、孝义等县(市)的低山丘陵区。盐碱地分布在汾阳、孝义、文水、方山等县市的平川低凹地带。

2、未利用水域:全区现未利用水域27.36千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4.1%。其中,河流水面占地15.13千公顷,占未利用水域的55.03%;滩涂地12.23千公顷,占44.97%。主要分布在黄河、汾河水系的10条河道。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土流失严重

吕梁地区水土流失面积1.41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土壤侵蚀模数为400015000/平方公里·年,多年平均向黄河输沙量为1.67亿吨。水土流失使全区土地平均每年损失土壤氮素6.2万吨。占全区总耕地面58.3%的坡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只有0.45%,全氮含量只有0.04%,速效磷含量5ppm以下。近年来,在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人民为了改善自然条件,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到2002年底累计水平梯田171千公顷、坝地32.96千公顷、滩地和旱垣地35.39千公顷,基本农田达到239.35千公顷,农业人均0.083公顷(折1.245亩)。但是严重的水土流失,从根本上破坏了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生态条件,导致了农业气候的严重恶化,加剧了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尤以旱灾最为严重,素有“十年九旱”之称,严重地制约了农、林、牧业的发展。

二、非农业用地增加,耕地锐减

1996年全区耕地面积为601千公顷,到2002年减少为569千公顷,减少32千公顷,每年平均减少5.3千公顷,农业人均耕面积由0.237公顷减少到0.197公顷(合2.95亩)。

耕地锐减主要体现在:一是城镇化水平提高,用地与日俱增,但存在乱铺摊子,规划不合理现象。二是独立工矿区建设用地多,随意扩建、改建,任意倾倒废弃物及生活垃圾。严重破坏了耕地。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公路占地较多。四是农村居民点建设随意性大,用地较多,普遍超标,且以批非耕地之名,占耕地之实。有的甚至未批先建,而后完善手续。

三、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从吕梁地区的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结构看,山地、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91.9%,适宜发展林牧业,但在实际利用上,迫于人口的压力耕地却占总土地面积的26.9%,而林地占33.5%,牧草地占3.1%。显然不符合山丘多、平地少,适宜发展林牧业的特点和要求,使土地的生产潜力得不到发挥,生态严重失衡。从农业产值的构成来看,2002年农业总产值30.93亿元,农业人均产值为1072元,其中种植业产值19.28亿元,占农业产值的62.3%,林业产值2.59亿元,占8.4%,牧业、渔业、副业产值9.06亿元,占29.3%。这充分说明农业生产仍然没有摆脱以粮为主的格局,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

四、土地利用效率低

据统计,2002年全区农业人口288.3963万人,人均耕地面积为0.197公顷,每公顷平均粮食产量仅为2.17吨;林地每公顷林木蓄积量只有51立方米,牧草地每公顷产草量不足2.56吨,土地产出率较低。全区土地利用率为68.8%,土地资源的潜在优势尚未充分发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   土地资源利用潜力

一、耕地资源深度开发潜力

根据我区特有的地质、地貌条件和生态条件,耕地深度开发潜力在于工程措施。一是改造窄条梯田和25°以下坡耕地面积约346.9千公顷。这部分耕地主要分布在山区九县(市)的黄土丘陵区,通过工程措施,改变立地条件,基本上达到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二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全区现有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137.62千公顷,其中,荒草地124.29千公顷,盐碱地1.1千公顷,滩涂12.23千公顷。三是工矿废弃物占地复垦造田。主要是工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据调查统计全区有工矿废弃地1.72千公顷。四是在农地整理中挖掘耕地潜力。全区共有大小沟道17.61万条,其中1公里以下的沟道16.31万条,1公里以上的沟道1.3万条。通过闸沟打坝,淤地造田增加耕地面积。另外,全区有10条主河道可利用修建河坝,垫地造田增加耕地面积。此两项预计在2010年内增加耕地3.62千公顷。

二、城镇、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潜力

全区城镇用地面积为5.75千公顷。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快速推进,城市用地量日益增加,城市建设应着重改造旧城区,适当控制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取消平房,逐步取消三层以下楼房,增加建筑层数,提高土地利用率。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6.16千公顷,农村人口288.40万人,人均用地195m2,比国家规定150 m2的标准多占45m2,合计多占12.96千公顷。扣除丘陵山区乡村用地中约占30%确实难利用土地,仍可挖掘潜力8.9千公顷

第三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精神,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础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结合我区人口对土地压力大、土地利用率低的实际,在规划期内必须坚持非农业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的原则;坚持保护基本农田和珍惜每一寸土地的原则;坚持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逐渐缩小农村居民用地规模;逐步整理农用土地,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林牧业用地得以大力发展,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从而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  土地规划利用目标

根据全区自然条件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如下:

1、耕地面积保持在560千公顷以上,比2002年耕地减少9千公顷。

2、减少耕地控制在62.83千公顷。其中,非农业建设用地9千公顷,退耕53.83千公顷。

3、规划期间内新增耕地54千公顷,其中,开发荒草地40千公顷,开发滩涂8千公顷,复垦4千公顷,农田整理新增2千公顷。

4、改造中低产田120千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400千公顷以上。

5、大力发展林牧业,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到2010年林地面积达到735千公顷,牧草地达到225千公顷,林草覆盖率达到45%

6、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2930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89%左右。

7、土地利用率由2002年的68.8%提高到77%增加8.2个百分点。

第四章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根据山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通过工程措施整理土地资源,用地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到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基本达到合理。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541.2千公顷,占土地面积的72.9%

一、耕地总量在减少。201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560千公顷。规划期内减少耕地62.83千公顷,其中,退耕53.83千公顷,非农业建设用地9千公顷,在非农业用地中包括独立工矿企业4.2千公顷,交通1.8千公顷,城镇建设2.8千公顷,其它用地0.2千公顷;规划期增加耕地54千公顷,包括开发荒草地40千公顷,开发滩涂8千公顷,复垦4千公顷,农田整理新增2千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净减少9千公顷

二、适当调整园地。园地面积由现在的15千公顷到2010年发展到30千公顷。果园的发展用地主要在退耕坡地和未利用地中解决。发展的重点在山区九县(市)的丘陵地带;同时对现有低产果园进行改造,更新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三、林地面积有较大增长。全区现有林地面积709.28千公顷,到2010年发展到735千公顷。重点改造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等119.38千公顷,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巩固、发展防护林,有计划地改造丰产林。同时,搞好黄河沿岸红枣林带,汾阳、孝义、交口核桃林带,岚县、方山、离石仁用杏林带建设。

四、牧草地大幅度增加。2010年牧草地达到225千公顷,在现有66.51千公顷的基础上,增加158.49千公顷。发展的重点在山区九县(市)的黄土丘陵区和土石山区的边缘地带,同时加强对离石、交城等县市天然牧草地的改良,发展人工改良草地,加强集约化经营,提高产草量和载畜量。

五、水面面积有所增加。2010年水面面积由现在的16.99千公顷,提高到17.14千公顷。规划期主要水利工程有横泉水库、百叶口水库。可新增水库水面0.15千公顷。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0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94.37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7%

一、居民点用地。到2010年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26千公顷,占建设用地规模的70.2%。比2002的增加2.8千公顷。主要用于城镇建设,提高城市品味,完善城市功能。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基本控制在现有面积56.16千公顷之内,确需新建房屋者,原则上只批非耕地,严格控制耕地面积。但必须对闲置的旧窑闲宅进行复垦,恢复为农用面积,严格做到占补平衡。

二、独立工矿用地。2010年全区工矿区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52千公顷左右,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3%,预计新增用地4.4千公顷

三、交通用地。2010年交通用地达到15千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9%。规划期内增加1.8千公顷。交通用地主要项目为:一是铁路建设,包括中卫铁路、苛瓦铁路、柳林至碛口等铁路。二是公路建设,包括汾柳高速、沿黄四县公路建设。三是农村道路改造,增加一定用地规模。

四、水利设施用地及其它。2010年该类用地规模控制在6.99千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新增用地面积0.2千公顷

第三节 未利用土地

2010年全区未利用土地调整为477.7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减少未利用地面积182.42千公顷。在规划期内主要开发荒草地、滩涂、盐碱地、整理土地、复垦为耕地54千公顷;开发建设用地和改良林牧地减少未利用地128.42千公顷。

第五章 土地分区评价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