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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事办

一、基本情况

吕梁市外事办于一九八六年成立,为正县级行政单位,2002年机构改革定为行署办内设机构,挂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两块牌子,主任张德文。分三个科室;秘书科,外事科、侨务科。全办共有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9人,工人4人。

二、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我市的外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负责搞好并协调指导全区的重大外事、侨务活动和接待工作,负责和协调处理全区的重大涉外事务。

3、统筹办理市委市政府的对外联系和交往事宜。办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外事、侨务活动和其它涉外活动;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出访的组织实施和外出参加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办理市县(市、区)政府涉外谈判签约的有关事宜。

4、负责管理全市的公务出国和对外邀请工作,统一审核办理出国手续,并对出国人员进行外事纪律教育和涉外知识培训。

5、负责全市的对外友城工作,具体办理报批、缔结以及合作交流计划的谈判实施等。负责搞好全市的外国专家工作。

6、负责全市的侨务工作。宣传贯彻各有关侨务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各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海外侨胞及其它友好社团的联络;积极开展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对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来信来访的管理,有关问题的落实、解决及慰问救济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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