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是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由原地区轻工业总会组建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之一,是吕梁市城镇集体工业的行业管理部门。全社现有全额事业编制25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9名,提前离岗享受副县级待遇干部1名,副科以下人员8名。
联社主任一名,由市经委副主任兼任。主任李志龙。
市联社内设办公室、资产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经济运营科。
吕梁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主要工作职能: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制定联社章程,并依据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连接政府与城镇集体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研究制定全市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联社的改革与发展;三是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联社资产的运营,维护联社资产的完整,实现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指导全市联社及成员单位的社务活动,并积极开展经济合作、法律咨询,信息交流等相关活动;五是负责全市酿造行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