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行署标准局和计量局合并为行署标准计量局;1993年,行署标准计量局更名为行署技术监督局;1998年,行署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山西省吕梁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吕梁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吕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隶属情况
1、下辖13个县市区质监局;
2、直属事业单位(4个):吕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吕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吕梁市锅炉监督检验所、吕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3、市局机关科室(10个):办公室、监察室、党办、人事科、计财科、质量(认证)科、计量科、标准科、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
三、领导班子
李瑞峰
党组书记、局长
杜旭东
党组成员、调研员兼吕梁检验测试所所长
冯裕相
党组成员、副局长
寇智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永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学亮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志成
党组成员、市局稽查分局局长
四、人员编制
行政事业编制172人,现有人员163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127人)。
五、主要工作职能
吕梁质监局承担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履行质量、标准化、计量、生产许可、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职责,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打假办、名牌办、质量兴市办、农业标准化办的日常工作,对全市的打假工作、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质量兴市工作、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1、质量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制假售假和其他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计量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3、标准化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标准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4、生产许可证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5、认证认可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实验室认可、质量检验机构认证认可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6、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对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