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吕梁监管分局(简称吕梁银监分局),于2004年1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属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山西银监局的垂直领导。目前,吕梁银监分局领导班子由3人组成(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7个科室,下设12个监管办事处。核定编制84人,其中分局机关38人,监管办事处46人,现实有员工80人,其中分局机关34人,监管办事处46人。
吕梁银监分局根据山西银监局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吕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全市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施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负责收集、汇总、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统计数据,编制银行业统计报表,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风险情况进行评价和预警;组织银行业监管统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吕梁银监分局系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八)承办山西银监局、吕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