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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李秀峰就离石城区焦化企业污染问题现场办公

来源:   日期: 2007-01-14

112,副市长李秀峰带领市监委、经委、环保、城建、卫生等部门,以及离石区政府负责人就离石城区焦化企业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焦化企业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省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责令中吕焦化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达标,吕粱粮裕焦化厂、吕梁盘龙焦化厂、双福焦化有限公司立即停产停建。   

20061012,国家环保总局对中吕焦化有限公司下达环保验收限期整改通知。2007110,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我市因中吕焦化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未完成环保措施而被列入“区域限批”行列。200714目,省环保局因吕梁粮裕焦化厂、盘龙焦化厂、双福焦化有限公司未采取“五停”措施,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汾柳高速公路两侧环境、恶化了离石城区的空气质量问题,通知我市依法对该三个焦化企业采取关闭措施,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李秀峰在现场办公会上指出,落实市委二届二次会议精神,实现吕梁又好又快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一些高污染焦化企业,不但严重影响了市区环境质量,而且严重影响了“三大工程”的建设。一是市环保局、经委等部门及离石区政府要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根据有关要求,迅速行动,积极督促企业整改;二是中吕焦化有限公司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按时完成环保建设;三是落实省环保局(2007)2号文件精神,吕粱粮裕焦化厂、盘龙焦化厂、双福焦化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建设;四是市监委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生产;五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全市违规生产企业的整治,从而搞好全市环保工作,为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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