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二、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79号令)
三、行政许可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的确认章);
(2)验资证明;
(3)机构章程;
(4)机构管理办法;
(5)办公场所设施装备情况;
(6)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的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7)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件;
(8)专家库成员材料;
(9)其他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察)
六、办事流程
1、受理
2、现场勘察
3、大厅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个工作日)
4、分管业务局长审核
(2个工作日)
5、局长审定
(2个工作日)
6、上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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