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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离石区部分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分类处置

来源:   日期: 2007-01-25

124,在离石区双福煤焦有限公司厂区内,随着一声巨响,一根30多米的烟囱应声倒地。这是我市近期下达关于对离石区部分违法违规企业立即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后,首批依法予以关闭的企业。副市长李秀峰在现场督察关停工作。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关闭吕梁粮裕焦化厂等企业的通知》和116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于121下发通知,责令对仍未按要求采取“五停”措施,继续违法建设和生产,对汾柳高速公路两侧和吕梁市区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吕梁粮裕焦化有限公司、吕梁盘龙焦化有限公司、离石双福煤焦有限公司三户企业,立即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市委、市政府还要求离石区政府对山西省离石区福利焦化厂清洁型热回收焦炉立即责令停产,补办环保等有关手续;对该厂未经批准建在环境敏感区的60万吨机焦项目依法予以取缔。对山西中铁聚福联合焦化有限公司70万吨机焦项目责令停建,补办环保等有关手续;对大土河煤焦集团90万吨机焦项目责令停产,补办环保等手续;对该公司金属镁冶炼等其他违法项目责令停产,补办环保等有关手续。东义煤气化公司一期13万吨焦化项目完善化产回收和环保设施,经省验收合格后,予以保留;该公司二期、三期29万吨焦化项目在未落实气源项目前,由企业申请,逐级报省批准保留。 

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同时,市委、市政府责成离石区政府对辖区内的其他违法项目和非法排污企业立即关闭;对有合法环保手续的项目,由离石区环保局派专人蹲点督办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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