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制止和纠正焦化行业建设和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全县生态自然环境,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柳林县政府统一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展开了对全县焦化企业的大力清理整顿。目前,全县已取缔“仿三佳”焦化企业10户。取缔焦炉100多支。
柳林县共有“仿三佳”焦化企业23户,他们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将对23户企业分三批实施关停取缔。按照计划,柳林县于2006年12月26日、27日、29曰对第一批取缔对象马生焦化厂、吉高煤焦公司、翔弘煤焦公司、张海元焦化厂、强利平焦化厂、贾把牛焦化厂、享达焦煤公司第7户企业实施了炸毁炯囱、拆除焦炉,断水断电等措施,7户企业已关停取缔。1月23曰、24日,柳林县又对第二批关停取缔企业中的孟门镇吉宁煤焦公司、捧旦焦化厂、宏达焦化厂三户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全县“仿三佳”焦炉将在今年3月份全部关停取缔完毕。
此外,柳林县政府还要求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环保审批手续完善的联盛公司焦化厂,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同步建设化产回收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建设竣工后,经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对违规建成的浩博煤焦有限公司99--3型机焦炉、文森煤焦有限公司99—4加捣国机焦炉,实施限期关闭。
在此次焦化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中,柳林县各部门严格分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各乡镇主要负责土焦、改良焦、“仿三佳”焦炉的取缔、关闭;电力部门负责对关闭企业进行断电;水利部门负责对关闭企业断水;工商部门负责对关闭企业收回营业执照,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吊销;土地部门负责收回关闭企业的征用土地手续;煤炭部门负责停止对关闭企业供煤;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稳定;环保部门负责对焦炉取缔关闭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