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朱锦平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对我市部分机关、企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是此次争创单位之一。他们结合自身特点,狠抓管理,大力推进部队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狠抓部队的队伍、班子、思想、组织、业务、文化、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队曾连续三届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在吕梁消防支队朱锦平认真察看了119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支队的各种装备设施。在观看支队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后。朱锦平对支队近年来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创建文明单位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提升市民素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相结合,通过创建文明单位,促进全市和谐社会的构建。市文明委对此次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标准来评比验收,通过检查真正把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工作扎实的单位申报上去,促进全市的文明和谐单位建设。
随后,还在吕梁烟草专卖局(公司)、吕梁供电分公司,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观看影视资料、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两个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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