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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市民标准

来源:   日期: 2007-05-19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和参加全区三个文明建设。
  (2)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明礼诚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忠于职守,诚实劳动。
  (4)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向上。
  (5)积极参加市民文明行为五项实践活动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自觉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本地、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实行晚婚晚育,无计划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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