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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二○○七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体育、科技)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07]3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招生工作的实际,做好今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机制,统筹协调,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明确职责。严格按照省招考委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安排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我市今年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或需补充说明的问题,作如下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2030日。

2、报名地点:考生均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到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3、报名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报考中(幼、特)师的考生,应热爱小学(幼儿、特殊)教育工作;

4)身体健康;

5)年龄不受限制;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7)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4、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证件)、学历证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的数码照像;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领取并填写(涂)有关表(卡)。

各县(市、区)招生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在文件规定的报名期间内,必须认真接待前去报名、照像的考生,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5、中考报名号采用九位数,第一、二位为市代号;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第七至第九位为本校(单位)考生序号。各县(市、区)招生办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编排考生报名号,不得随意改动,不得留空号,凡报名号与其所对应的准考证号、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中考成绩无效。

考生准考证号由省、市招生办使用计算机随机编定。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要认真校对考生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二、综合素质评定和体检政审工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745号文件及《吕梁市教育局吕教字〔200734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并如实上报市招考中心,将做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

考生的体检工作在考生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学校录取后,由录取学校负责进行。有残疾的考生,要在报考登记表的“有无疾病或生理缺陷”一栏中注明。凡属弄虚作假或与本人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在考生报名前完成,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同等学力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表现及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

三、招生计划

五年制师范、五年制高职的招生计划,仍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实行计划单列。三年制中专和高中毕业后一至一年半中专招生计划,原则上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基本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将各校的计划统一汇总、审核后下达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招生控制总规模,全省高职招生计划共3500余人,主要分配到师范类、艺术类的学校。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含中、幼、特师)均面向全省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严格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下达,省考试中心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下发的招生计划注册学籍,凡学校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册。各普通高中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准随意扩大招生范围。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根据晋招考委〔20073号文件,今年全省初中学业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政治、历史)和体育六科、总分为69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物理90、化学60150分、文科综合(思想政治开卷笔答形式80、历史70150分、体育30分。文科综合中的“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政治”为开卷考试。思想政治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政治课本。

体育科目的考试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体〔20044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送考下乡,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并将体育成绩于620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进度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考、统测或模拟考试。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62021日、22日:

20日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15001730 理综(物理、化学)

21日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15001730 文综(历史15001610

            (思想政治16201730

22日上午8301030 外语

英语听力采用播放录音带的办法。开始时间为全省统一定为622日上午830整,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带只准播放一次,但必须保证考场内所有考生都能清晰地听到试题。每个考点必须配备两台以上备用交直流电录音机。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一台交直流两用的质量可靠的录音机及试音带、交流电源设备、干电池等。

未经山西省招生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各高中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提前单独招生考试,更不允许加试其它科目。

2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要求,中考考点必须设在县城,严禁选用危房作为考场。考点主任必须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考点的各项工作都要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前后左右距离必须保持在0.8以上,桌面要平整干净、桌斗口朝前,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由本县(市、区)选派不同单位的两位同志担任。每科考试均要采取随机抽签定监考的办法。

3、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级文件,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晋招考委字〔20046号文件关于我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试题、试卷在运输、保管、分发、收交等项工作中万无一失,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4、严格管理备用试题,如确需启用,必须征得巡视检查团负责人或巡视员同意后,方可启用,并及时逐级汇报,中考结束后,备用试题如数交省,已启用的要附书面情况报告。

5、各县(市、区)要加大严肃考风考纪工作力度。考试期间省、市将派出巡视检查团赴各县(市、区)对今年的中考考风考纪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公安、邮电、商业、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各考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彻底杜绝严重违纪、舞弊事件及一切事故的发生。对考场秩序混乱、舞弊严重或出现雷同试卷等问题的考点,要加大查处力度,撤消其下一年度举办中考的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市。

五、填报志愿工作

中考结束后,623627考生填报志愿同时各县(市、区)招生办录入计算机并核对有关信息,628将考生登记表及软盘交回市招考中心。

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专(含中、幼、特师)、职业高中,均可互相兼报,不受任何限制。

考生志愿共设七栏,其中高中志愿栏共设置13栏,高中录取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省级示范高中和原首批重点中学,填报志愿的第12栏;第二批为市级示范高中、县一中,填报志愿的3-6栏。第三批为其余高中,填报志愿的7-13栏。具体参加第二批还是第三批录取的学校由各县(市)上报。考生在填报时按照《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生学校编码填写。但《机读志愿卡》与《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生档案(报考登记表)》上填涂的志愿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上志愿编号为准。如因考生本人填涂错误贻误录取,责任自负。各县(市、区)招生办及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及校对工作。

六、评卷登分工作

1、结合我市考生多的实际情况,今年的中考评卷工作仍实行在市招委的领导下,分科设点进行评卷。实行回避制度,评卷县(市、区)不评本县(市、区)考生的试卷。

2设点评卷的县(市、区)要在县(市、区)招委领导下,由教体局分管业务的局长和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评卷前要与市招考中心签定评卷协议,保证评卷公平、公正,不出现任何差错和问题,否则除罚款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查卷。学业成绩除保留分数外,每科可分为五个等级呈现,考生成绩与等级同时公布。在高中录取时,理、化、生实验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D级以下(含D级)的考生,第一、二批高中不予录取;呈E级的考生,第三批高中也不予录取。

4、试卷由市招考中心封存,以备待查。

七、五年制师范、幼师、特师、司法、警校面试

五年制师范、幼师、特师、司法、警校面试在考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考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对面视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取消其资格,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转录手续,录取到其他学校。各类面视标准将在《报考指南》中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招生办应及时向广大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八、录取

1、五年制师范、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在省招委的领导下,由市招委负责,学校录取,省考试中心审批的管理体制。高中、职中的录取工作实行在市招委的领导下,由县(市、区)招办监督,学校录取,市教育局审核招生计划,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市教育局教育科、职教科学籍备案的管理体制。

2、录取严格按晋招委字[2007]3号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

1)省级示范高中和原首批重点中学。

2)普通高中。

3)五年制师范。

4)五年制高职(3+2)。

5)幼师和特师。

6)普通中专。

7)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3、五年制师范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从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单独划线,严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仍实行两种渠道招生录取办法。一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生源,但不能搞先来后到,必须择优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招考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已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不再按志愿录取,原报志愿作废。另一部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首先招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实行注册入学。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可凭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和高中毕业进城务工人员),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进行学历教育,实行半工读或工学交替形式,为社会培养实用技术人才,但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招收初、高中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必须填涂报名卡,填写《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招生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5、高中录取分批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划线,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定和理、化、生实验测试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录取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时间为71520日。只招收费生的学校也参加第一次录取。定向生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统招分数线下25分以内。录取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尽快接收新生报到,同时可在该校录取统招分数线下30分之内公开接收补缺报名(因第一次录取后有未报到的学生而要补缺,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适当下调分数)。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报名,各中学按规定时间向县(市、区)招生办上报报名数据(已报到的学生名单和补缺报名的学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汇总后,务于818前报市招考中心计统科。第二次补录时间为82022日,补录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可在补录分数线下30分之内再接收收费生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学校不得拒绝考生报名,严格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适当下调分数。已经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下一次收费生的录取,各县(市、区)招生办将收费生报名数据汇总后,务于910前上报市招考中心计统科。第三次录取收费生时间为91214日,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所有录取信息将于920前上报省考试中心备案。

6、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第一志愿在录取分数控制线之内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志愿顺序按5分的级差择优录取。

7贺昌中学在离石区外(山上八县)招收高一新生150名,其中统招生120名,收费生30名,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在离石区招收新生的最低分数线,如果录取不能完成计划,缺额部分在生源范围内协商调剂解决。

8、特招生的录取:具有办学特色的学校,可根据自己的特色,招收本校招生计划1%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类),但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本校录取成绩的60%,特长生认定由县(市、区)教体局出台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并负责组织实施,特长生名单及专业成绩必须在中考成绩揭晓前上报市招考中心,否则不予承认。

十、定向生:为扶持农村薄弱初中,各县(市)优质高中可将25%的招生指标分配到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优质高中与薄弱初中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薄弱初中控制在薄弱校毕业生数占全体毕业生数的2030%。在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25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与统招生同时进行。这些定向学生必须是农村乡镇初中具有正式学籍并在该校读书至少两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若分数线内没有生源,定向计划转为该校的统招计划。各县(市、区)定向计划文件务于中考成绩揭晓前上报市招考中心。

十一、职业高中的录取:各招生学校可自行组织生源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录取审批。

凡已被前批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考生来信来访,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解答,遗留问题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处理。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四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限时间),各高中的规模规制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坚决制止招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招生学校不得私自上门给考生、家长许愿、承诺优惠条件,来拉拢被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控制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班容量和规制,不得随意扩招录取学生,不得私自扣留考生通知书,不得拒绝已录取的新生报到。不得强迫考生违背志愿报考某所学校。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十二、照顾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台湾省籍考生、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散居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低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高中、职中录取时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照顾分数加文化课总分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照顾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按照顾分最高的一项计算。

九、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各县(市、区)招委、教体局要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深入广泛地宣传有关中考招生政策规定,选派秉公办事、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负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好考试工作,县(市、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作为本次考试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由哪一级组织的考试就由哪一级负责。职责分明、层层把关、严密组织、强化落实,认真制定工作预案,确保能快速有效地解决考试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在考试、评卷、登分、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上万无一失,决不允许发生任何问题。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和完善公开办公制度,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中考过程中的各种舞弊现象和恶性事故的发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办成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中考招生工作。

附:吕梁市二○○七年中考工作进程表

吕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吕 梁 市 教 育 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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