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吕梁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我中心现就其所需办公摄像器材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报价,现将具体采购事项要求如下:
一、投标方应提供:
1、投标方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方应提供的报价、售后服务、验收方式及优惠条件等具体内容。
3、投标方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及质量认证。
4、投标方自行提供最快、最合理的交货期。
二、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对于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且为最终报价。请于2007年11月2 日下午5点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三、报价的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合同将授予符合需方需求的最低报价的投标方。
四、采购货物一览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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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投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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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尼康数码相机 |
D2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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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尼康 |
AF-SDX VR18-200MM F/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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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索尼数码摄像机 |
FX7E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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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索尼三角架 |
VCT-D680R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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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存图片专用硬盘纽曼之星超薄 |
120G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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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储存文字专用硬盘纽曼亮剑 |
120G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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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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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吕梁国际宾馆西配楼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邮编:033000
电话:0358—8226129 传真:0358——8226139
联系人:张珍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