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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

山西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

2×300MW煤矸石热电工程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活动公告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前公众参与公告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山西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2×300MW煤矸石热电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4.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中阳县金罗镇水峪村一带

5.工程性质:大型煤矸石热电厂综合利用项目

6.总投资:初步估算约33亿元¥

7.环保投资:7.2亿万元,占总投资的24%。

8.建设内容:

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拟在中阳县北端约12km处的金罗镇水峪村、尧峪村和朱家店村交界处建设2×300MW煤矸石热电工程,总投资约33亿元。本项目利用低热值、高灰份的煤矸石,采用我国先进成熟技术国内制造的循环流化床(CFB)锅炉,应用国内的直接空气冷却技术;全自动密封式圆球型贮煤仓;采用引进德国WULFF公司的RCFB干法烟气脱硫技术和二电场静电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脱硫效率可达96%以上,除尘效率可达99.96%。所排出的灰渣全部综合利用,是符合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的环保政策,是目前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概述:

该工程装机方案按国产300MW级亚临界空冷发电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并安装干法脱硫装置方案。工程任务:夏季发电,冬季供热,替代冬季区域环境污染较重的分散供热锅炉热源,解决吕梁市区和中阳县城等地区冬季供热需求,缓解或降低区内大气污染程度,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工程可能会带来以下影响:

1)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产生量较大,采用了高效的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6%烟气脱硫采用了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脱硫效率可达96%以上。烟气污染物的事故排放会对当地空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时效和几率通过加强技术设计和现场管理等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降低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2)电厂用水采用城市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和矿井疏干水,废水处理后均回收利用,无外排废水;仅仅存在事故排放风险,但其发生几率相对较小,通过采取设计技术措施,加强管理,该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3)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用于建材行业的生产原材料;但其应急或事故灰场还是存在对周边地下水、大气环境(主要是灰场的扬尘)环境的影响的可能性,首先通过设计、施工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运行期的现场管理,上述问题基本上能够予以避免。

3)噪声经过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个别段的噪声超标问题一旦出现,可以通过拆迁安置措施得以解决。

4)工程占地总面积相对较小,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如耕地的影响相应减小,可以通过对当地煤矸石堆放场地的土地恢复改造计划进行有效补偿,同时可以有效改善当地因煤矸石随意堆放所引起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恶化趋势。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①砂砾料冲洗废水处理措施;②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处理措施;③含油废水处理措施;③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电厂事故废水的排放,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控制预案

2、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预防措施:为消减施工队伍对植被和土壤以及野生生物的影响,拟在各施工区内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区,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在灰场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

2)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占地面积、尽量缩短占用时间;②施工过程中弃土弃渣进行合理处置;③灰场运行期满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重建计划;

3、固体废弃物处置处理

工业废弃物——灰渣等最大限度的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固废纳入当地的统一处置场所进行处置。少量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理。

4、噪声控制措施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①噪声源控制:进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应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如机动车辆、大型挖土机、运载车等车辆噪声不应超过《机动车辆允许噪声》。加强车辆养护;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车辆经过居民区车速不得超过30km/h,禁止鸣笛。为减轻噪声对附近散住村民的影响,采取以下保护措施:为避免夜间噪声扰民,夜间2200时至次日晨600时,不安排强噪声施工生产工序。②噪声敏感点防护:本工程影响到主要是农村的居民,施工对于具体居民点影响时间短,主要给受影响人群发放噪声补偿费。此外,加强管理,优化作业安排,靠近环境敏感点的施工区避免在午间及夜间施工;如在夜间施工禁止使用105dB以上的施工机械。在施工期间,对声环境敏感点设置标志牌或警示标志,要求过往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车辆经过小学附近路段,必须要求过往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以免影响附近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②噪声防护的管理措施:为防止施工场内交通混乱,造成人为噪声污染,在车流量高的路段设置交通岗或交通员,疏导交通,加强交通管理。③噪声防护的补偿措施:对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且噪声超标的居民点的居民考虑适当发放噪声补偿费。

2)运行期噪声控制措施:

运行期噪声经过消声、隔声等技术工程措施,个别段的噪声超标问题一旦出现,可以通过拆迁安置措施得以解决。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控制措施:①土方开挖防尘;②水泥运输防尘;③混凝土拌和设备防尘;④材料运输防尘;⑤燃油机械设备尾气净化措施。

2)运行期大气环境控制措施

严格控制电厂事故排放和非正常工矿的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加强对设备与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修保养工作,尽量降低其发生的几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城市与乡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技术经济可行,工艺流程与设备选型可靠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布局合理,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拟建项目从产业政策、经济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项目建设单位(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阅览只可以现场阅览记录,但不得复印和借出,期限为200711262007128。详情及其进一步了解建设项目情况,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项目建设单位:

山西省吕梁巨龙煤焦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阳县城沙会坪

联系人:刘国忠                  联系电话:0358-5076197

传真:0358-5076035               邮编:033400

E-maillljulong@sina.com

2、项目环评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北京安外大羊坊8

联系人:李定成              联系电话:010-84935436

传真:010-84935436          邮编:100012

E-mailldc0515@163.com

公告期限:20071126200712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工程施工期直接影响对象或区域:主要是施工活动受影响区域;

2.工程运行期影响对象或区域:主要为大气污染物扩散距离范围内,以金罗镇所属地域为重点。

公众参与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团体等,也包括对当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等,并涵盖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71126200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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