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English 站点导航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   日期: 2008-03-20

一、办公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厅局,各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3、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办公厅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7、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应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9、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

10、统一刻制、颁发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的印章。

11、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12、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和办公室所属部门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政府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

14、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

15、做好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6、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章链接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主办   吕梁市网络中心  承办  版权所有@吕梁市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