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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政办发[2008]49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 《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结合本县(市、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将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解决我市城乡“脏、乱、差”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加快卫生城市创建步伐,根据 《 山西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宜居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旅游景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根本改善。培养 1 个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 1 个省级卫生城市、 3 个省级卫生县城、 30 个省级卫生乡镇、 300 个省级卫生村,创建 5 个市级清洁县城、 50 个清洁 乡镇、 1 000个清洁村。
三、整治重点
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整治的重点为:
(一)、县城(市区)环境卫生
县城(市区)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要以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为重点,全面彻底整治,具体做好以下七个方面:
1 、清除垃圾,全面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各县(市、区)要调动一切力量,全方位、全面彻底地清除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到一堆垃圾不剩,一个死角不留,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围企、围路现象。健全清扫保洁队伍,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做到专业清扫,全日保洁、全方位保洁、全天候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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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乱”,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充分发动群众,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家家户户行动,彻底清理大街小巷的占道煤土堆、建材堆、杂物堆。强化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废品收购站(点)、建筑工地和沿街广告牌匾,整顿清理占道乱搭乱建、摊点乱摆乱设、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画,规范马路市场,做到游商归市、坐商归店,还路于民。
3 、整顿市场,加强“六小门店”管理。各级工商、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加强各类市场和“六小门店”的管理,集贸市场要做到划行规市、亮证经营、秩序井然、清洁卫生。小餐饮、小美发、小旅店、小网吧、小歌厅、小洗浴等小门店要全面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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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全面整治机关、单位卫生。县城(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业门店、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居民小区家属院以及居民院落都要统一行动,彻底整治院内院外、办公室、车间、库房、厨房、厕所卫生,高标准粉刷街巷墙壁,通过大清除、大整治、大粉刷,实现大变化、展现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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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设施,积极开展卫生基本建设。各县城(市区)要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识,把整治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广泛筹措资金,大力开展修街铺路、旱厕改造和垃圾、污水收; , 处理等各项卫生基本建设,完善环卫设施,做到无土路、无残垣助壁、上下水贯通、垃圾污水处理规范,全面提升城镇整体服务功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6 、绿化环境,全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坚持不懈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采取各种过硬措施,进一步加大环保污染源治理,稳步提高集中供气、供热比率,全力争取各项环保指标达标。同时,抓住时机,整体规划,对清理垃圾后的场地进行绿.化,点线面要结合,景区绿化、通道绿化、社区绿化、庭院绿化一齐上,在城镇净化、硬化、美化达标的同时,力争绿化水平的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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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害防病,深入推进人群健康教育。发动群众,以攀生地治理为主,采取多种防制措施,控制“四害”密度。坚持普及教育和重点人群系列化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明显降低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发病率。
(二)农村环境卫生
1 、以清除垃圾为重点,综合治理村容村貌。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组建环卫队伍、完善环卫制度、规范运作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粪肥、杂草、秸杆和卫生死角,实施全方位清扫保洁,清理院外街巷的煤土堆、建材堆、杂物堆,粉刷沿街墙壁,明显改善村容村貌。
2 、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全面开展基本建设。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十变,通过农村改水工程,沼气推广使用和双瓮漏斗厕所项目工程杜,大幅提高农村卫生水饮水率和卫生厕所使用率,同步开展修街铺路,修缮残墙断壁和乡村绿化工作,绿化美化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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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庭院净化为重点,积极开展清洁户创建活动。农户院落要卫生整洁,窗明几净,特别要注重厨房卫生,完备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圈养家畜、家禽。积极开展清洁户创建评比活动,村卫生清洁户要达到总户数的 60 %以上。
4 、以治理“三废”为重点,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乡村企业、家庭养殖户、家庭作坊以及地处农村的大型企业的“三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标准,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农村垃圾、污水要采取有效方式,力争做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
5 、以除害防病为重点,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采取攀生地治理与化学防制相结合的方法,着力控制“四害”密度,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移风易俗,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餐饮食堂卫生
重点解决就餐环境不卫生、餐具不消毒、操作间卫生不达标等问题,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消除随意存放沦水、倾倒污水、排放烟尘等现象。
(四)旅游景区卫生结合山西省迎奥运“赛在北京,游在山西”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 《 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 》 的要求,加强整治旅游景区及沿线环境卫生,彻底解决垃圾清理不及时、就餐环境不卫生、厕所不清洁等问题,切实消除乱停乱放、乱摆摊点、拉客兜售等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
四、实施步骤
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4 月中旬为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成立清洁工程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和全方位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大搞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踊跃参与清洁工程。
第二阶段: 4 月底至 6 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的实际,抓住重点除脏治乱,攻坚克难。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大规模整治活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通过大整治,实现大变化,根本改变城乡卫生面貌。
第三阶段: 7 月至 10 月底为自查初检,整改提高阶段。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对“清洁工程”进行初步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全面组织整改,力争全面达标。 6 月底 7 月初市爱卫会将派出检查组赴各县市区检查考核,先择典型经验,推进整治。
第四阶段: 11月至 12 月底为全面验收,评比表彰阶段。市政府组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根据考核情况,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市、区)和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矮扯皮、成效不大的县(市、区)、相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必须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市政府建立以爱卫会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督导、检查评比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当作顺乎民意的民生工程、科学施政的管理工程、招商引资的环境工程、考核干部的作风工程来对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 《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 的具体要求,按照各自管理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目标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策划、组织和实施,切实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分工、有合作、有行动、有效果,确保“清洁工程”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开办专栏,深入进行跟踪报道和批评曝光。各县(市、区)要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 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重在效果,贵在经常。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环卫设施管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环境卫生巡查员和保洁员待遇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抓好典型,以点带面
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以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率先行动,高质量、高要求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要积极开展国家、省、市、县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树立一批清洁工程示范典型,年底,要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一批卫生先进县、乡(镇)、村和景区,同时,要评出卫生最差县城、乡(镇)、村和景区,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
(六)督导检查,考核评比
“清洁工程”启动后,各级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环境卫生治理的成果和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每半月将活动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向市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以便全面了解工程动态,把握全局。市领导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对群众投诉的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通报全市;对于直接责任人,将实行责任追究制,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诫勉谈话,直至撤除行政职务。
各县(市、区)要对在“清洁工程”中自查合格的县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组织人员深入城乡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年底根据各地报送的信息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统一表彰奖励。
附件:
1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3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千分制考核办法
附件 1 :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李秀峰
市政府副市长 、市爱卫会主任
靳东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爱卫会副主任
薛
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马占全
市卫生局局长
李海玉
市发改委主任
王若东
市建设局局长
高
堂
市农业局局长
刘保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
力
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
田云清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庆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牛建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
梁向东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耿万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剑英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任翠平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彩玲
市工商局总会计师
渠向荣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
杜宏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连荣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振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庆爱
市公路局副局长
马志坚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刘
鹏
吕梁日报社副总编
成学静
吕梁电视台副台长
附件 2 :
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一、 清洁县城(市、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 、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大街小巷做到全日保洁、全方位保洁,全天候保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成区范围内每 1000 平方米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总数簇 12 个。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程密闭,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医疗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化。
2 、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完好率达 90 %以上;下水道贯通,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3 、建成区大街小巷(特别是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街容街貌整洁,无违章乱搭乱建、摊点乱摆乱设、车辆乱停乱靠、煤土乱堆乱放、广告乱贴乱画,无残垣断壁,无暴露垃圾,广告匾牌设置规范,墙壁粉刷一新。
4
、建成区内无重大环境污染源,二级以上天数等环保指标达标,集中供气供热比率达到 60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 30 %以上,道路绿化带无裸露、“斑秃”、死株现象。
5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机构、有经费、有工作计划、有药械、有监测数据,“四害”监测密度两至三项达标,其余不超过要求标准的三倍。
6
、健康教育有机构、有经费、有工作计划、有活动、有宣传设施及资料,各类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准要求。
7 、单位卫生有组织机构,制度健全,绿化、硬化、净化效果明显,厕所、厨房整洁卫生,垃圾密闭收集、日产日清,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工作达标。
二、清洁村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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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无暴露垃圾,无积存垃圾、粪肥、秸杆及卫生死角。全日保洁,效果明显,每千平方米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总数≤ 20 个,村周及城镇主要通道无垃圾围村、围路现象。
2 、全村大街小巷无占道煤土、建材、杂物堆,违章乱搭乱建、摊点乱摆乱设、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墙壁粉刷一新。
3 、全村街巷硬化率、完好率达 70 %以上,自来水饮水率达 100 % ,卫生厕所使用率达 50 %以上,无残墙断壁现象。
4 、村庄无重大环境污染源,乡书企业、家庭养殖户、家庭作坊三废排放达标,河道清洁无杂物;绿化覆盖率达 25 %以上,道路绿化带无裸露、“斑秃”、死株等现象。
5 、庭院整洁卫生,物料堆放整齐,窗明几净,厨房、厕所清洁卫生,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完备,四害密度达标,家禽、家畜圈养。村内清洁院户占总数的 60 %以上。
三、清洁乡(镇、办事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 、有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领导组(分管负责人)、实施方案(工程计划)、长效机制,有安排部署,有专项经费,做到领导重视,任务落实,职责明确,经费到位。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群众发动充分,参与踊跃,舆论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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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镇村主要通道路面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乱倒情况,沿路视线范围内白色垃圾每 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 20 个,无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排污水、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3
、乡(镇、办事处)所在地达到清洁村(社区)标准,全乡(镇、办事处)的 30 %村(社区)达到清洁村(社区)标准。
四、餐饮食堂卫生质量标准
1 、有效 《 食品卫生许可证 》 ,张挂上墙。
2 、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有效健康证、培训证持证率 100 %。“五病,,调离率 100 %。
3 、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制度、消毒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健全,张挂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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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环境整洁。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湿式清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烟蒂、无痰迹,墙面无剥脱。阴沟、下水道排水通畅,无污物积存。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痰盂有盖,及时清倒,保持清洁。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室外绿化美化,院落平整,楼道、阳台清洁无杂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和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实行桶装化、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日产日清,无蝇无蛆。
6 、“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制度,有计划,有药械,各项“除四害”措施有效落实,定期检查考核,有记录;生产场所及成品库设有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等防蝇设施。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设有防鼠网,门、窗缝隙小于0. 6 厘米。室内外环境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等工具,开展经常性灭鼠活动,做到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蚊蝇攀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蝇蛆,无孑孓孳生,无蟑螂、卵荚及嶂迹,“除四害”工作及四害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7 、餐具消毒设施完好,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消毒正常,符合卫生要求,有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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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染指甲、戴戒指及手饰品,操作时不吸烟。
五、旅游景区卫生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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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施工场地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对完工的场地及时进行清理,并及时对场地进行绿化美化。
2 、景区内空气清新,空气指标良好。
3 、景区内的卫生做到跟踪清扫,流动清扫,日产日清,不留陈垃圾。垃圾箱数量能满足景区需求,布局合理。垃圾不乱堆、乱放,集中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4 、景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相关工作部门能严格按照制度对景区内的宾馆、饭店、酒吧、冷饮部、小卖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食品卫生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5 、厕所都有专人提供服务,及时对厕所进行清扫保洁,确保厕所千净、整洁、无异味。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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