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根据吕发[2004]15号文件精神批准成立的,为正县级建制,是吕梁市人民政府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的工作部门,归口市政府办公厅。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1名,内设一室一科。2005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