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全市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双拥和优抚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和退役士兵安置,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及勘界、民间组织管理、婚姻、殡葬、儿童收养等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服务对象面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担负着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实施社会管理,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