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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委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信访、接待、保密、安全、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济结构调整科(挂市经济结构调整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组织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调产项目和潜力产品项目。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进行指导、协调和动态监控。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全市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与效益。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综合平衡,搞好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预警,并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时提出经济调控的对策建议,协调经济社会计划的衔接。承办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计划安排报告、季度和半年经济运行分析情况汇报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工业交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相关产业(工业、交通、能源、邮政、电信等下同)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制定相关产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相关产业的潜力产品项目。监测分析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生产力布局和产品市场供需情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相关产业的重大项目,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协调能源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五)农业科 研究拟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和措施,负责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等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平衡衔接。编制全市农业高新技术、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建设计划,提出全市农业发展的潜力产品。编制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网站建设,安排农业重大项目。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有关投资的市级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综合平衡安排市级建设资金,负责建设项目申请国家、省投资,向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推荐贷款项目。负责和会同有关科室审核和上报基建项目。参与重大项目招标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筛选、入库及管理工作。 (七)国土环保科(挂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协调县区经济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国土开发、整治、利用、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编制土地、矿产、煤层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及基础测绘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布局定位及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承办新、改、扩建项目中环境保护的审核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负责21世纪议程工作。负责编制贫困县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八)财贸物资科(挂长治市金属回收领导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研究拟定重要生产资料流通和市场发展的方针、政策;安排全市主要生产资料市场建设项目。编制全市内、外贸、财政、信贷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商品流转、外贸进出口计划;负责全市内、外贸行业的基本建设,审核商业网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负责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国家和省计划内分配物资的平衡安排工作;负责煤炭专项基金的结算、使用和管理,保证全市投资计划和重点工程资金的按时到位;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参与企业上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规划方案及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实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市散装水泥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九)外经科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和我市利用外资及外债管理的动态和信息;根据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投资导向及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外资项目的立项审查、上报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书的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签约及对外招商活动;参与经市及上报省审批的利用外资的技改项目会签,负责“三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三资”企业的投诉工作。 (十)社会科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影视等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全市教育和卫生等行业的专项资金。 (十一)人事科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和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本委内部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办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职称、技术评定工作。负责编制中等各类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农转非计划、复员军人安置计划;负责编制全市人口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经济体制改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培养和建立市场体系。负责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的宏观管理、微观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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