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价部门的职能主要是:
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价格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结构调整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价格规章、行政措施和价格管理制度、办法。管理国家、省规定市级管理目录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负责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在价格审批权限内制定价格、规定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对价格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建立价格监测体系,组织成本调查,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值评估等价格认证工作。培训价格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