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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中央、省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公务及生活用车管理;
3.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及自用土地的集中管理;负责市直单位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
4.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基本建设、维修计划的编制、申报;组织实施部分基建、维修项目;
5.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医疗保健、保洁、绿化、托幼、饮食、安全保卫、车辆集中维修、集中文印等服务工作。
6.承担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