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7-08-07 11:17:31

84晚,市长王立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具体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领导张广勇、张敬平、李俊平、李建国、杨巨才、李安林、尉文龙,市政府秘书长梁斌等参加。

会议原则通过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有效控制施工工地、道路建设及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扬尘污染,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会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践行两山理论,按照省委五个强化的要求,坚定转型导向,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抓紧完善整改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按节点要求全面推进、逐项整改。要切实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行动计划各项任务,重点加强散煤燃烧、黑臭水体和污水垃圾等重点领域治理。要持续推进铁腕治污,深入开展取缔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集中供热全覆盖、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进度。要全面做好省级环保督察配合工作,实行市级领导、县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问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生态观、发展观,切实增强转型发展、生态环保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敢为人先的决心和勇气,以开展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切实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源泉充分涌流。要按照我市优化营商环境“1+10”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减证便民、加快棚户区改造、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十项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突出牵头部门的主抓主管作用,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大领导协调推动力度,切实做到靠前解决实际问题;要把握工作节奏,综合运用召开现场推进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做出安排部署;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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