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法律援助张正义真情服务暖民心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18-02-08 14:35:00

  本报讯2017年的一天,一名身有残疾的年轻人在同行中年人的搀扶下,步履维艰地走进了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据了解,该男子是金罗镇的一名普通青年刘某,原本健康的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以开大车跑运输为生,陪他来的中年人是他父亲,系一名无固定收入的低保户,以打零工为生,他们原本是奋斗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劳动者,日子虽然过得辛苦,但好在充实。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6年9月的某天,刘某向往常一样外出跑运输,驾驶货车行驶至中阳县209国道行某处时,与因占道反向驾驶挂号货车的王某发生碰撞,致刘某受伤。后经中阳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王某驾驶的挂号货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有关保险。

  据悉,刘某系1992年生,正值青春,发生事故后,致其左臂截肢,左腿四处骨折,肠切除,肝破裂修补,身体多处受伤,无法继续开大车营生,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父亲为了照顾术后的刘某也无法出去打工,车祸给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更别提各项律师诉讼费了,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刚能下床行动没多久的刘某就拖着行动不便的身体找到了中阳法律援助中心,提起了援助申请。法援中心的党丽婷律师在接到委托后,亲自前往刘某的住处核实情况,通过询问相关证人,了解到刘某家庭困难,根本无力支付各项律师诉讼费,当即为其代写文书,后到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在党丽婷律师的再三奔波努力下,2017年9月,刘某胜诉,共计获得各方赔偿106万余元。命运给这些本就生活贫困的人沉重一击,是中阳法援中心给他们温暖的援助,让他们重拾希望。“这起案件只是中阳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众多案件当中的一个缩影,此外还有诸多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法援中心提出了援助申请,中阳暖泉镇的王某、武家庄的武某……均向我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对此,我们应援尽援,都及时给予了援助,目前这些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在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普通的司法工作者,我一定尽我所能,让所有群众都感受到法律的阳光。”党丽婷说道。

  为弱势群体消除“经济困难,维权无门”的思想顾虑,是中阳法援中心的律师,也是全县司法工作者共同的奋斗目标,乘着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阳落地生根这股东风,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优化职能,推进司法公正,服务全县脱贫工作,助力全县脱贫摘帽。

  (高宏红 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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