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18-10-26 15:24:00

  本报讯(记者 马温博)10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月生,副主任孙晋军、梁来茂、卫成印、郭卫民、张建国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梁来茂主持。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及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草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草案)》《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吕梁段施工进展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扶贫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郝月生指出,相关部门、单位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依法办事,敢于动真碰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建立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增强工业经济转型的紧迫感,坚定转型信心,加快转型步伐,做好转型升级服务保障,全面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向前发展。要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破解“执行难”问题。要按照《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着眼新标准,把握新要求,不断提高我市的电梯安全水平。要充分认识审议意见在人大监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加大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前举行了法治委员会审议会议,专题审议了《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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