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18-12-03 14:59:00

  本报讯(记者 罗丽) 11月27日,柳林县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柳林县华晋公司在道路上倾倒煤矸石且未采取苫盖措施,厂区有刺鼻性气味”问题后,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华晋公司全称为柳林县华晋焦煤有限公司,位于柳林县穆村镇沙曲村,总投资7.7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33万元,2016年6月开工建设,同年8月建成投运。该公司产生的矸石全部倾倒龙花垣矸石场进行集中处置,未发现矸石倾倒在道路和厂区刺鼻性气味等问题,但发现矸石处置中未采取层层覆土措施,存在矸石自燃安全隐患。对此,柳林县环保局于11月2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责令12月20日前按环评要求对已倾倒矸石采取覆土碾压措施,严防矸石自燃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并处行政罚款10万元。

  下一步,柳林县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坚决做到发现一处,严查重罚一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起案件整改情况,成为柳林县沙曲村村民热议的话题,大家都说:“打了电话不久,环保问题就得到处理,政府动作太快了。中央环保督察切实为咱老百姓办实事,我们为环保督察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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