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代表团分组审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0-01-17 10:39:30

  李正印张广勇参加

  (记者 李雅萍) 1月16日上午,参加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吕梁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李正印、张广勇、杨泽民等代表参加所在组审议。

  审议中,代表们围绕《条例》,结合吕梁和自身工作实际,从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抓好落实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李正印完全赞成《条例》。他说,制定出台《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山西实际,推动“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的具体举措,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新发展理念,先后打出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一枚印章管审批”等一系列“组合拳”。在省人代会上对《条例》进行审议,目的是集中全省人民智慧,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推动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李正印指出,吕梁作为欠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有着更为现实紧迫的重大意义。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确立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加强自我革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优化审批流程、改善市场环境、提高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创优营商环境。企业要牢固确立市场观念,发现市场规律,把握市场机遇,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全社会要大力倡导法治观念、市场观念和改革创新观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李正印指出,要在狠抓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上下大功夫。要高举转型综改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金字招牌”,紧抓国家推进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部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法规、制度优势,进一步优化吕梁发展环境,交出助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吕梁答卷”。

  张广勇说,《条例》的出台对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涵养市场潜力、培育转型发展动力具有重大意义,是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他完全赞成。《条例》的出台,将以“一枚印章管审批”和“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五个一”工程为标志启动审批革命;围绕融资、物流等制定优化举措,激活生产要素;从服务、监督等方面规范政府行为;从立法角度推动优化山西营商环境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各小组气氛热烈,刘本旺、双少敏、刘鹏、李建红、权艳红、宋金锋、王计有、康彦红、许艳平等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大家表示,将认真审议《条例》,带头落实《条例》,为优化山西营商环境、推动吕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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