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0-02-18 10:07:18

  (实习记者 梁英杰)新的一年,我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恪职尽守扎实工作,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全面梳理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修订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人均每月补贴30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每月补贴20元,4-10月份农村低保对象补贴987261人次、特困供养人员补贴120608人次、城市低保对象补贴205265人次,共发放2759.1061万元;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整合关闭不合格敬老院4家,筹集、争取200余万元省、市福彩公益金,对柳林县金家庄敬老院、汾阳市杏花村敬老院等实施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选配40余名敬老院护理人员参加省厅组织培训和技术比武,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护理能力。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为6396元/年,农村低保标准平均为4368元/年。截至目前,共为3.2384 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20022.2万元,为15.0762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45260.5万元。

  2020年是脱贫攻坚“交总账”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业务数据、低保系统数据、财务台账数据一致,统筹提高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救助水平和质量;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进社区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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