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0-12-08 15:47: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全面推动我省开展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优化资本结构,我省制定出台《山西省开展企业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18年以来,国务院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措施。一是设立了专职机构。5家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相继成立,专职负责债转股,成为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二是拓宽了资金来源。实施机构可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转股资金。人民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专项支持市场化债转股。三是扩大了可转股的债权范围。除银行债权外,财务公司贷款债权、委托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经营性债权等也纳入转股债权范围。四是扩大了债转股企业类型。明确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五是丰富了债转股操作模式。实施机构可根据企业降杠杆目标,设计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的综合性方案,允许有条件、分阶段实现转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本办法的出台就是要抓好债转股发展机遇,使市场化债转股在我省真正落地实施。
  二、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围绕债转股标的选择、谈判议价、资金筹措的全过程,提出强化项目培育、强化负债约束、拓宽资金渠道等工作举措。《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突出解决实际中存在的名股实债、资金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突出把握政策机遇,用足用好用活各类支持政策;突出市场化导向,充分调动银企双方积极性,实现银企利益最大化。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坚持协同推进、债务优化、坚持保护股东权利,重申国务院关于禁止和鼓励开展债转股的企业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债转股项目储备库。明确债转股企业要提前梳理负债情况,做好标的选择和资产评估。形成梯队式推介名单,引导机构与企业加强沟通。二是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国有企业要积极利用债转股、永续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金融机构要加强授信管理,防止债转股企业过度债务融资。三是解决制约债转股实际困难。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权证不统一等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实施机构作用。推动实施机构运用人民银行定向降准资金、金融债、发行私募资管产品等支持我省债转股项目。五是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债转股定价机制、风险承担机制,探索建立股权流转平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专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加强舆论引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