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水利局 更新时间:2019-03-01 10:29:00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吕政办发〔2014〕58号)和《关于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水水资〔2017〕259号)精神,我局对2017年度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1、考核等级方面:全市13县(市、区)考核等级均在合格以上,其中:汾阳市考核分值90分以上,等级为优秀;柳林县、中阳县、孝义市、岚县、交城县、交口县六个县(市)考核分值在80—90分,等级为良好;石楼县、文水县、方山县、临县、离石区、兴县六个县(区)考核分值在60—80分,等级为合格。
2、目标任务方面:2017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完成较好。13县(市、区)用水总量为6.01亿立方米,完成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7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55.31立方米/万元,比2015年下降7.5%。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5.77立方米/万元,比2015年下降6.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4,均较好完成了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6%,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完成了减排目标。
吕梁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