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贴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来源: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0-06-22 16:24:00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2号) 

  2.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19〕78号 

  3.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22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农民 

  2.补贴范围:已培训的农民 

  3.补贴标准:中央资金每人2500元、省级资金每人900元、市级资金每人每天120 

  4.申请程序:自主申请、乡村推荐 

  5.申请材料:个人信息 

  6.咨询电话:0358-3386928 

  7.受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办理时限:全年 

  9.联系方式:0358-3386928 

      箱:15388582656@163.com 

  10.监督渠道:电话0358-3386900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流程: 

  1、决策: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吕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全市农业从业人员数的比例,进行任务及资金的分配。 

  2、执行:市直5所培训学校(技工学校、农校、会校、吕梁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及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3、管理:市直培训学校由主管部门管理,县市区管理由县市区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一是培训过程中,结合日常教学管理,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以便随时掌握培训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资金管理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培训开班前,市财政根据各培训机构申请的开班人数和教学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后,可预拨部分培训资金。培训结束后,培训院校将主管部门验收结果,提交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加注意见,申请市财政予以拨付。培训院校按照“谁培训、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合理使用培训补助资金。 

  四、服务: 

  中央和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专项资金已按2500/人、900/人的补助标准全部下达到各县市区,市级培训补助资金将按照各专业实际培训人数和天数,按每人每天120元的标准核算,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教材、教学耗材、外聘教师讲课和专职教师课时补助、学员食宿、教具实践用品、租用实训场地、参观交流、租车费、建档资料印刷、实训指导补助、技能考核评价费、证书费、宣传费、后勤管理服务费、学员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管理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五、结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重点,分层分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为全市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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