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10-22 16:14: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2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刘东初
2020年5月6日,吕梁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柳林宏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部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71人工资791251元。2020年5月8日,吕梁市人社局给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吕人社监令字〔2020〕第179号),要求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0年7月23日,吕梁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二、威海宝诚置业有限公司 魏宝音 侯云峰
2019年10月12日,吕梁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威海宝诚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在离石区田家会滨河街道办煤改电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12人工资91325元。2019年12月31日,吕梁市人社局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吕人社监令字〔2019〕207号),责令该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前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该公司及法人魏宝音、委托人侯云峰逾期未支付。2020年5月27日,山西德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代付工人工资。
对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企业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要按有关程序在本媒体上予以曝光。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两年内严禁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进入我市进行招投标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加强用工管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吕梁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