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第八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吕梁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0-11-23 09:03: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3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孝义市宝宏大酒店      韩秋林   

  2019年12月13日,孝义人社局在日常执法查中发现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童工孝义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于2019年12月14日前将童工工资结清并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20191225,孝义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月8日该单位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 

  二、 汾阳市智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志海 

  2020年10月12日,文水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文水县吉港水泥石料厂土建办公楼项目日常执法检查时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报送相关资料,而该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报送。2020年10月16日,文水县人社局给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而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0年10月27日,文水县人社向该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三、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闫志勇 

  2020731,汾阳市人社局对该公司汾阳市东一环十四区项目检查时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时报送相关资料,而该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报送。2020年8月17日,汾阳市人社局给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改,而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0年9月11日,汾阳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对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企业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要按有关程序在本媒体上予以曝光。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两年内严禁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进入我市进行招投标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加强用工管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吕梁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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