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第十一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吕梁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12-11 15:39: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3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中阳县万达选煤有限公司        张志忠 

   2020年10月15日,中阳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中阳县万达选煤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4名农民工工资9.81万元。2020年10月26日,中阳县人社局依法给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该公司逾期支付。中阳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四川齐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汪芯竹 

   2020年10月30日,文水县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四川齐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祁离高速LJSG11标路基及涵洞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20名农民工工资246391元。2020年11月5日,文水县人社局依法给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0年1112日,四川齐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人工资。 

  三、巴中市天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秦志略 

   2020年7月31日,汾阳市人社局接到投诉,称巴中市天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汾阳一号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601940元。2020年9月14日,汾阳市人社局依法给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该公司逾期未支付。汾阳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正在办理中。 

  对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企业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要按有关程序在本媒体上予以曝光。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两年内严禁上述被通报单位和自然人进入我市进行招投标活动。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加强用工管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吕梁市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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