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吕梁市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1-09-02 18:31:00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单位、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市高校和科研院(所): 

  吕梁市2021年度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现已立项公示。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事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实现“六新”突破,推进九大基地、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展开。“六新”包括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九大基地包括铝镁和特钢新材料产业基地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和酒文化旅游胜地“数谷吕梁”大数据产业基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基地清洁能源基地新型煤化工基地黄河板块旅游目的地名特优功能食品生产基地大健康产业发展基地 

  二、申报类别 

  1.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2.农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研发计划 

  4.创新创业载体和平台基地建设计划 

  5.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6.软科学研究计划 

  7.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计划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 

  2.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资金预算合理规范。 

  3.项目申报按照《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吕科发﹝2020﹞46号2021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经费预算和执行要符合《吕梁市级科技研发及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吕财教2020191号)相关政策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为吕梁市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社会组织(行政单位可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类科技计划,不得多头、多项重复申报。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另有规定除外)。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材料及技术经济指标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8.各项目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审核把关、签字盖章程序。 

  四、组织实施 

  1.项目申报书内容、格式的详细情况,请自行登录公共邮箱(llskjjxmsb@163.com,密码a123456),参阅《2021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自行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 

  2.为提高项目申报效率,减轻申报组织单位(申报人)负担,本次项目申报将采取电子版预审,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skjjxmgl@163.com。待预审合格后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成册,报送市科技局308办公室。   

  3.各项目组织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2021年第二批项目网上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8日  

  联系人:张  伟  18935433418    吴方思  15035376085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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