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稳就业政策” 新闻发布会

来源: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1-28 09:41:00

  1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海亮,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向阳介绍我省稳就业新政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大家知道,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就业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都将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就业有关文件精神,1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稳就业新政,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海亮,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向阳,介绍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还有两家境外媒体的记者,欢迎各位。

  下面,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同志介绍山西省稳就业新政。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就业的战略部署,1月11日,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解读政策之前,我先简要通报一下刚刚过去的2018年的全省就业情况。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圆满完成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0.9万人,分别增长7.5%、1.7%,完成目标任务的123.7%、126.3%,城镇登记失业率3.26%,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低于4.2%的控制目标,主要就业指标实现“两增一降”,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但我们也要看到,全省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不减,稳就业难度仍然较大,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下面,我就《实施意见》的决策背景、主要内容向各位作一简要说明和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个稳”要求,稳就业位居首位。12月19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要跟踪就业形势变化,既重视总量问题,又重视结构问题,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要解决好受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和结构调整中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转岗再就业能力。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完善就业促进体系,更好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扩大就业的支撑作用。要促进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部分劳动密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努力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骆惠宁书记在年初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紧紧盯住重点人群,构建精准就业帮扶机制,确保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以上。楼阳生省长指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等一揽子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含金量很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我省在实地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省《实施意见》,对国家政策进行细化和具体化。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5个方面15条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稳存量”,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加大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8年,全省共发放稳岗补贴4.3亿元,惠及2620户企业、130.6万名职工,分别比上年度增长了82%、33%。今年1月至12月底,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对基金支付能力困难的统筹地区,可以申请使用省级调剂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对融资担保费率低于3%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同时,还要加强对政策性担保基金运营效果的考核评估,提高政策性担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扩增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贷款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企业贷款由最高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2018年,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亿元,预计今年可提高到6亿元以上。

  支持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大省级创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服务期限由两年延长到四年,奖补资金由最高3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截止2018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169个,扶持入驻实体1.1万户。

  (三)“提能力”,深化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2018年,我省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要求,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率先、我省首次组织开展100万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完成培训110.9万人。国家人社部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山西经验,山西日报头版进行了深度报道,并入选了2018年山西10大新闻。在此,我们对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今年的目标仍然是再培训100万人,在去年首战首胜的基础上确保实现再战再胜。

  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范围从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16-24岁失业青年,并组织“3年5万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近几年,我省大学生就业见习规模在1万左右,今年准备安排1.8万人左右参加就业见习,增长80%。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对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的经费,按规定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纳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补贴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缓解稳岗压力。“困难企业”具体是通过协商薪酬、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加强失业人员培训。支持各类机构和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并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8年,全省共为2.6万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39万元。今年从1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预计条件放宽后,申请补贴人数会增加1万人左右。

  (四)“兜底线”,加强困难群体帮扶服务

  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凭居住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就业转失业证明或个人的无业承诺书,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性生活补助。通过综合施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五)“抓落实”,压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

  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市县政府要承担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和健全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做到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

  强化部门组织协调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制定和推动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完善一次性大规模裁员分级报告预警制度,及时掌握重点行业、企业就业、失业动态变化情况。

  指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引导困难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支持“双创”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保留就业岗位,与企业共渡难关。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形成稳定、扩大就业的合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大局,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切实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推动落实各项稳就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全省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光临!希望新闻媒体及其他同仁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山西人社事业的发展!再次表示感谢!

  马学英:

  感谢卢厅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山西青年报记者:

  我关注的是青年就业的问题。青年就业问题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可以说都是难题,从全国和我省来看,青年失业率也一直高于其他群体,那么我们这次出台《实施意见》,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有什么政策举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海亮:

  非常感谢您关注青年就业问题。青年尤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直是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社、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我省青年就业总体来说是稳定的。

  为进一步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实施“3年5万人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扩大人员范围。将见习人员由原来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艰苦边远地区、国定省定贫困县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到了16-24岁的失业青年。

  二是提高见习补贴。对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按规定提高补贴标准。通过落实奖励性政策支持见习单位留用更多期满的见习人员。

  三是扩大见习规模。2019年-2021年,拟分别安排1.8万人、1.6万人、1.6万人参加就业见习,与目前每年1万人左右的规模相比,人数增幅较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力度也将相应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促进青年就业继续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畅通渠道,帮助青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这次出台的稳就业措施中,特别提到要继续深化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支持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请问对这项工作省里是如何打算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海亮:

  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是省政府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总体部署,着眼于提升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2018-2022年,全省拟每年组织培训100万名城乡各类劳动者,其中:就业前培训60万人,企业在岗职工培训40万人。对参加就业前培训的,从就业资金中给予最高2000元的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的,主要从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中给予支持。

  2018年,省政府将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纳入“六件民生实事”重点推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全年共组织培训110.9万人,其中:岗前培训67.5万人,在岗职工培训43.4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36%,全面完成预定目标任务。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按照《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目标是再培训100万人,将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培训纳入全民技能提升范围,将岗前培训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30%、力争达60%以上,在去年首战首胜的基础上实现再战再胜。

  国际在线记者:

  《实施意见》出台后,失业保险政策将给企业和职工带来哪些实惠?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

  近年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和职工技能提升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提升职工技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18年至2020年底,我们在全省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去年在费率降低一半的前提下,发放稳岗补贴4.3亿元,惠及2620户企业、130.6万名职工,分别增长了82%、33%,为2.6万名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439万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意见》出台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还将进一步提高,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早日摆脱困境。对符合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缴费期限由36个月放宽至12个月,累计缴费一年即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最低1000元,最高2000元,企业职工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频道记者:

  请问省财政厅在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向阳: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我省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连续几年保持了就业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

  2017年我省可用的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总量为18.51亿元;

  2018年为20.35亿元;

  2019年预算已安排了22.35亿元。

  1月11日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新举措、新政策,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学习好实施意见精神,弄清弄懂,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近期,我厅将会同省人社厅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8〕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修订和完善我省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将实施意见中就业创业工作上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范围、新办法等纳入资金管理办法中,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政策的时效性,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优化就业资金的支出结构。为促进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我们通过调整优化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2018年,我省各级财政在确保各项就业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压缩一些就业扶持政策资金支出比例、盘活存量资金等办法,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6.53亿元,免费为全省67.5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了10-15天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了省政府民生实事“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的顺利完成,效果非常明显。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以“提升就业创业者的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创业就业质量”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继续支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加大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费补贴、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政策的支持力度,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三是落实好创业项目的财政补助政策。《实施意见》中已将自主创业人员的创业担保贷款标准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示范园区的补助标准从300万元提高到了400万元。同时,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这些政策的出台,给就业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是鼓励创业工作的大发展,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财政资金的投入,密切配合人社等部门做好项目的审核、补助资金的拨付等工作,确保政策尽快落地,以此来带动就业工作的落实。

  谢谢大家!

  马学英:

  非常感谢省人社厅、省财政厅3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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