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和高维峰继承权转移登记公告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0-07-02 17:44:00

 

 

继承权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06E-002134号

李鑫

李惠平

(被继承人)

 

离石城区袁一路安居小区

面积:123.65平方米,另有地下室壹间

2006D字第000032号

高维峰

高翠平

(被继承人)

 

离石区昌泰路23号(原离石区龙凤南大街莲花新区)永宁小区2幢2单元4层401室

面积:122.40平方米,另有地下室壹间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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