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忠高润环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0-07-02 17:45:00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008E字第001746号

刘维忠

高润环

刘美厚

(被继承人)

高润环

离石区滨河北西(电视台背后)市工商局家属院1幢1单元3层302室

面积:126.37平方米,另有地下室壹间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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