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蔡照珍

来源: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更新时间:2020-09-08 09:49:00

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列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申请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99字第E1472号

蔡照珍

闫文昌

(被继承人)

离石区晋绥路9号(原离石城区307国道1幢)公路局家属院北幢5单元4层7室

面积:79.11平方米,另有地下室一间

 

 

 

 

吕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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